江西厅机关足球比赛规则江西厅机关足球比赛规则
江西厅机关足球比赛规则江西厅机关足球比赛规则,
本文目录导读:
比赛目的
- 通过组织机关足球比赛,展现机关职工的团队精神和拼搏风貌。
- 丰富机关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,增强职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。
- 提高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水平,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。
比赛组织机构
- 主办单位:江西厅机关工作部
- 协办单位:各科室
- 裁判组:由工作部工作人员组成,负责比赛的判罚和仲裁。
- 组织协调组:负责比赛场地的布置、参赛单位的安排及后勤保障。
比赛时间地点
- 时间:2023年XX月XX日(具体时间待定)。
- 地点:江西厅机关大院内,具体场地由裁判组确定。
- 交通指引:比赛当天将提前发布交通指引,方便参赛单位安排接驳车辆。
参赛单位和人数
- 参赛单位:厅机关各科室(包括厅属各单位)。
- 参赛人数:每支参赛队伍由5名机关职工组成,其中队长1名,其余4名为队员。
- 报名截止时间:2023年XX月XX日。
- 报名方式:各科室需在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发送至工作部邮箱,并缴纳报名费(具体金额待定)。
比赛场次和赛制
- 小组赛:
- 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,每支队伍与其他所有队伍各比赛一次。
- 每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,比赛采用3球制。
- 半决赛:
根据小组赛成绩,选取前两名进入半决赛。
- 决赛:
决赛采用加赛制,获胜者获得冠军,亚军由半决赛的另一支队伍获得。
比赛规则
- 比赛场地:
每场比赛需在指定场地进行,场地内禁止使用电子设备,保持场地整洁。
- 比赛时间:
每场比赛从裁判发球开始,球必须在发球线内开始滚动。
- 得分规则:
- 每队每球进可得1分,球被对方队员截得并成功防守可得1分。
- 违反规则导致对方得分的,视为对方得分。
- 胜负判定:
- 比赛终场前10分钟内,双方得分相同则加赛。
- 决赛采用加赛制,加赛时间不超过30分钟。
- 越位规则:
运球过程中,身体不能越过球门线,否则视为越位。
- 犯规与判罚:
- 运球过程中,故意或无意中使对方运动员失去控球权的为犯规。
- 每次犯规将根据严重程度获得相应扣分,累计扣分达5分的队伍将被取消比赛资格。
奖励办法
- 冠军:奖金XX元,奖杯一座。
- 亚军:奖金XX元。
- 优胜奖(第三至第八名):奖金XX元。
- 最佳球员奖:每场比赛各颁发给一名最佳球员,奖金XX元。
- 最佳组织奖:由裁判组评选,颁发奖状。
其他注意事项
- 参赛单位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,确保比赛顺利进行。
- 比赛期间禁止使用电子设备,保持比赛的公平性。
- 参赛单位应遵守比赛规则,尊重裁判判罚,避免因违规行为影响比赛结果。
- 比赛当天天气变化较大,参赛单位需携带好雨具。
附则
- 本规则解释权归江西厅机关工作部所有。
-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如有后续调整,将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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